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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济

清雍正四年(1726年)8~9月,连续大雨,10月又雨,冬至后冰雪,当年豆、麦无法种,饥民无数。雍正五年二月初至闰三月三十日,政府设粥厂煮粥发给饥民,并派赈米给饥民,以救饥民之急。

新中国成立前,遇到灾年,家在盛泽镇观音弄的仲少梅,开粥厂煮粥发给灾民。坛丘境内烂溪以东的老百姓去仲家吃施粥。

新中国成立初,政府进行土地改革,农民分到土地。每遇到灾荒,农民的抗灾能力较差,人民政府采用群众互助,生产自救,政府救济补助,减免公粮等办法给予解决。1953年的旱灾、1954年的水灾,均按上述方法处理。

1957年起,政府在市镇实行定期定量救济常年困难户,临时救济一般困难户,为衣着困难者提供衣、被。1960年,发优抚、临时救济款1840元,社会救济款1650元,定期定量补助1320元,衣服80件,棉被90条。1961年年底,困难户842户,2493人,发放147件衣,150条被,帮助修房子31间。1972年,社会救济款4030元,发放救济布票1500尺。1978年,社会救济款11958.87元。1997年,社会救济款20.2万元。

111 19601997年坛丘镇(乡 公社)部分年份社会救济情况表  单位:元

年份

合计

临时救济

社会救济

补给插青款

春节补助

1960

3490

1840

1650

1972

4050

1080

1970

1000

1973

4320

860

2460

1000

1975

9155.60

2340

4885.60

1930

1976

14120

2150

5370

1100

5500

1977

10460

2330

6630

1500

1978

11958.89

11440

518.89

1981

20930

2290

6540

12100

1982

15850

3400

6650

5800

1987

34419.48

17762

11213.48

5444

1988

41822

18486

13788

9548

1989

60495

24596

21000

14899

1991

80050

2450

14600

63000

1992

18300

3700

10000

4600

1993

16300

4250

12050

1997

202000

168200

23800

10000

二、精简职工救济

60年代初,压缩城镇人口,精简职工下放农村。1965年,全公社进行调查,对一些年龄大、体力差或常年有病,生活比较困难的下放职工给予救济照顾。政府决定:1957年前参加工作,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按原工资40%给予救济,并补助三分之二医药费。全社享受40%救济的老职工有2人,每月补40.24元;定期定量补助的1人,每月12元。1978年,省规定,不属上述范围,而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每人每月分别发给8~12元救济款。1981年后,享受定量补助的人每人每月定补12~15元。1992年起,对老职工的定量补助增至40~63元,以后逐年提高,使其生活有保障。

三、扶贫帮困

80年代始,农村对贫困户开展救助扶持工作。1981年起,给贫困户发放贷款,扶持贫困户养猪、养羊,发展家庭副业。粮食部门供应平价饲料 ;供销社供应物资,价格上给予优惠;文教、卫生部门在贫困户子女上学、就医方面给予减免或照顾。每年春节前,乡(镇)党委、政府安排一定的救济款补助给贫困户。1984年,1月大雪,6月大暴雨,全乡受灾人家有124户,其中草棚户83185间。至年底,翻建瓦房有2092间。政府给35户特困户发救济款2.85万元;对全乡贫困户中的125户给予重点扶持,发放扶贫款1.4万元;给予低息银行贷款,帮其发展农副业,创办工业。经过努力,有80户脱贫,脱贫率达64%1986年底,全乡有贫困户128户,其中单身户及无扶持能力的特困户68户,其余60户能扶持的给予扶持。经过1年扶贫帮困,贫困户30户,户均收入达1195元,人均收入355元,摘掉了“贫困”帽子。另外,对10户特困户进行定期救济补助,使其最低生活水平得到保障。年终,对困难人群进行补助。1987年,全乡对长期困难户中的36户特困户救济化肥8000公斤,饲料5000公斤,农用物资4公斤;安排进乡镇企业20人。是年,脱贫52户。年终,发救济款1.87万元,棉被100条。1988630日,乡建立民政福利基金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办公室主任1人,理事6人。

90年代,市各部、局挂钩结对扶持经济薄弱村。镇成立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分管镇长兼任组长。镇三套班子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与贫困户结为帮扶对子,为其献计献策,支钱支物,帮其脱贫。吴江市人大扶贫基金会成立,镇人大主席团负责考察扶贫户及其发展的项目,认为可行的,发给其小额低息贷款。1995年,吴江市人大下达给坛丘镇人大6万元小额低息贷款指标,以后每年都有。

1998年始,政府对特困户每月发生活费,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年终发给一定数量的食物。特困户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逐年提高,并在他们看病、装有线电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使其生活有保障。1999年,镇、村两级对全镇39户贫困户结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