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四年(1726年)8~9月,连续大雨,10月又雨,冬至后冰雪,当年豆、麦无法种,饥民无数。雍正五年二月初至闰三月三十日,政府设粥厂煮粥发给饥民,并派赈米给饥民,以救饥民之急。
新中国成立前,遇到灾年,家在盛泽镇观音弄的仲少梅,开粥厂煮粥发给灾民。坛丘境内烂溪以东的老百姓去仲家吃施粥。
新中国成立初,政府进行土地改革,农民分到土地。每遇到灾荒,农民的抗灾能力较差,人民政府采用群众互助,生产自救,政府救济补助,减免公粮等办法给予解决。1953年的旱灾、1954年的水灾,均按上述方法处理。
1957年起,政府在市镇实行定期定量救济常年困难户,临时救济一般困难户,为衣着困难者提供衣、被。1960年,发优抚、临时救济款1840元,社会救济款1650元,定期定量补助1320元,衣服80件,棉被90条。1961年年底,困难户842户,2493人,发放147件衣,150条被,帮助修房子31间。1972年,社会救济款4030元,发放救济布票1500尺。1978年,社会救济款11958.87元。1997年,社会救济款20.2万元。
表11–1 1960~1997年坛丘镇(乡 公社)部分年份社会救济情况表 单位:元
年份 |
合计 |
临时救济 |
社会救济 |
补给插青款 |
春节补助 |
1960 |
3490 |
1840 |
1650 |
— |
— |
1972 |
4050 |
1080 |
1970 |
— |
1000 |
1973 |
4320 |
860 |
2460 |
— |
1000 |
1975 |
9155.60 |
2340 |
4885.60 |
1930 |
— |
1976 |
14120 |
2150 |
5370 |
1100 |
5500 |
1977 |
10460 |
2330 |
6630 |
— |
1500 |
1978 |
11958.89 |
11440 |
518.89 |
— |
— |
1981 |
20930 |
2290 |
6540 |
— |
12100 |
1982 |
15850 |
3400 |
6650 |
— |
5800 |
1987 |
34419.48 |
17762 |
11213.48 |
— |
5444 |
1988 |
41822 |
18486 |
13788 |
— |
9548 |
1989 |
60495 |
24596 |
21000 |
— |
14899 |
1991 |
80050 |
2450 |
14600 |
— |
63000 |
1992 |
18300 |
3700 |
10000 |
— |
4600 |
1993 |
16300 |
4250 |
12050 |
— |
— |
1997 |
202000 |
168200 |
23800 |
— |
10000 |
60年代初,压缩城镇人口,精简职工下放农村。1965年,全公社进行调查,对一些年龄大、体力差或常年有病,生活比较困难的下放职工给予救济照顾。政府决定:1957年前参加工作,全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按原工资40%给予救济,并补助三分之二医药费。全社享受40%救济的老职工有2人,每月补40.24元;定期定量补助的1人,每月12元。1978年,省规定,不属上述范围,而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每人每月分别发给8~12元救济款。1981年后,享受定量补助的人每人每月定补12~15元。1992年起,对老职工的定量补助增至40~63元,以后逐年提高,使其生活有保障。
80年代始,农村对贫困户开展救助扶持工作。1981年起,给贫困户发放贷款,扶持贫困户养猪、养羊,发展家庭副业。粮食部门供应平价饲料 ;供销社供应物资,价格上给予优惠;文教、卫生部门在贫困户子女上学、就医方面给予减免或照顾。每年春节前,乡(镇)党委、政府安排一定的救济款补助给贫困户。1984年,1月大雪,6月大暴雨,全乡受灾人家有124户,其中草棚户83户185间。至年底,翻建瓦房有20户92间。政府给35户特困户发救济款2.85万元;对全乡贫困户中的125户给予重点扶持,发放扶贫款1.4万元;给予低息银行贷款,帮其发展农副业,创办工业。经过努力,有80户脱贫,脱贫率达64%。1986年底,全乡有贫困户128户,其中单身户及无扶持能力的特困户68户,其余60户能扶持的给予扶持。经过1年扶贫帮困,贫困户30户,户均收入达1195元,人均收入355元,摘掉了“贫困”帽子。另外,对10户特困户进行定期救济补助,使其最低生活水平得到保障。年终,对困难人群进行补助。1987年,全乡对长期困难户中的36户特困户救济化肥8000公斤,饲料5000公斤,农用物资4公斤;安排进乡镇企业20人。是年,脱贫52户。年终,发救济款1.87万元,棉被100条。1988年6月30日,乡建立民政福利基金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办公室主任1人,理事6人。
90年代,市各部、局挂钩结对扶持经济薄弱村。镇成立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分管镇长兼任组长。镇三套班子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与贫困户结为帮扶对子,为其献计献策,支钱支物,帮其脱贫。吴江市人大扶贫基金会成立,镇人大主席团负责考察扶贫户及其发展的项目,认为可行的,发给其小额低息贷款。1995年,吴江市人大下达给坛丘镇人大6万元小额低息贷款指标,以后每年都有。
1998年始,政府对特困户每月发生活费,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年终发给一定数量的食物。特困户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逐年提高,并在他们看病、装有线电视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使其生活有保障。1999年,镇、村两级对全镇39户贫困户结对帮扶。